(合肥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一、评价内容和指标
本专项评价为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结合。
(一) 终结性评价
1.课堂教学:优质课(含教师基本功、说课等,下同)评比、公开课等。
2.教育科研成果:课题研究、论文发表、论文评比、论(编)著等。
3.教育信息化水平:一师一优课、微课制作比赛等。
4.教师队伍质量: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先进教研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
(二)过程性评价
1.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
2.教师校本培训开展情况
二、信息采集和赋分办法
(一) 终结性评价
1.课堂教学
(1)优质课评比获奖:教师参加优质课评比活动,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赋10分、9分、8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赋8分、7分、6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赋6分、5分、4分。农村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获县级一、二等奖的,分别赋3分、2分。同一位老师在同项评比中多级获奖的按最高级别赋分。
(2)公开课:教师承担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举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公开课教学,每人次分别赋4分、3分、2分。农村普通高级中学教师承担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举办的公开课教学,每人次赋1分。
2.教育科研
(1)课题研究
本学年度课题结题:国家级赋18分,省级赋12分,市级赋6分。本项中的课题是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科学规划领导组批准立项的课题;教育主管部门中的其他机构批准的课题按对应层次减半赋分;高等院校、其他教育研究机构批准的课题以及课题组批准的子课题按市级立项课题减半赋分。
本学年度课题获奖: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赋7分、6分、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赋5分、4分、3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赋3分、2分、1分。同一课题获多级奖项的按最高级别赋分。
(2)论文发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级报纸(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发表的教育类文章)每篇赋6分;省级CN期刊每篇赋4分;市级刊物(合肥教育等)每篇赋2分。被中国人民大学资料中心转载的论文每篇另加2分。
(3)论文评比: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赋7分、6分、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赋5分、4分、3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赋3分、2分、1分。同一篇论文获多级奖项的的按最高级别赋分。
(4)论(编)著:个人撰写出版的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不少于6万字,下同),赋12分;合作撰写出版的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第一作者赋8分,第二作者赋4分;主持编写出版的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赋6分。
3.教育信息化
(1)一师一优课:获部优的赋3分,省优的赋2分,市优的赋1分。同一课例或多级奖项的按最高级别赋分。
(2)微课制作、课件制作、教师空间等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赋3.5分、3分、2.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赋2.5分、2分、1.5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赋1.5分、1分、0.5分。同一作品获多级奖项的的按最高级别赋分。
4.教师队伍质量:
(1)当年度学校教研组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先进教研组的每组次赋5分;教师取得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职务和称号的每人次赋4分,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的每人次赋3分、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每人次赋2分;农村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获县级学科带头人的,每人次赋2分,获县级骨干教师的每人次赋1分。
(2)当年度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稳定率保持在80%以上赋5分,农村中学教师队伍稳定率保持在95%以上的赋5分。
(二)过程性评价
1.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
教师按规定完成年度学习任务,达到上级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数。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数由学校汇总,经教育主管部门确认并在汇总表上加盖公章后上报。
按学校教师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比率赋分,各校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得分:
2.教师校本培训开展情况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年度校本培训要求,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活动,每次培训活动赋1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三、专项得分
1.记学校终结性评价各项得分的总分为 ,学校的在职教师数为 ,则学校教师专业成长终结性评价的初步得分为。
记所有学校教师专业成长终结性评价的初步得分 的最大值为,记所有学校教师专业成长终结性评价的初步得分 的最小值为 ,则学校教师专业成长终结性评价的最后得分为,其中 的取值根据值的不同而变化。
2.记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得分为。
3.记学校教师校本培训开展情况得分为。
4.各校教师专业发展专项得分。
四、评价等级
所有学校不分组别,根据教师专业发展专项得分进行统一排序,划定A、B、C、D、E五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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